苏州防水文明施工要求
1,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,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,遵守施工及现场的各项规定。
2,患有皮肤病、支气管火病、眼病以及对沥青、橡胶刺激过敏的人员,不得参与操作。施工过程中,如发生恶心、头晕、刺激过敏等情况时,必须立即停止操作。
3,施工现场必须有急救备用药品,恶心、头晕等时涂抹急救之用。
4,上班前严禁喝酒,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,不得光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,必须将裤脚袖口扎紧,接触有毒材料需戴口罩并加强通风。
5,施工现场和仓库内严禁烟火,要在现场配置灭火器材。如需用明火,必须事前向消防部门申请用火证、有防火措施,且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灭器材和砂袋。
6,上下基坑必须走栈道,禁止在基坑边上向下抛掷工具及物品。
7,油桶要平放,不得两人抬运。在运输途中,要注意平稳、精神集中,防止不慎跌倒造成伤害。
8,使用喷灯时,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品,必须远离冷底子油,并必须在用火地点备有防火器材。
9,搬运卷材时要轻拿轻放,不得损坏卷材。装卸、搬运材料码放现场须通风良好,阴凉干燥。
10,夜间施工需有充足的照明设施,施工用电必须由电工接到现场,其他人员禁止操作照明用电的电压小于36V,在特别潮湿的场所,其电压不得大于12V。